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適用情境解析 解答

資訊科技 20 題 · 更新 2024-02-26

以下為「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適用情境解析」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委託機關應對受託者為適當之監督。

個人資料的觀念從過去的消極被動到積極主動的態度。

承上題,哪些事項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可以免除對當事人的告知義務?

  • 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 告知將妨害公共利益
  • 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
  • 個人資料之蒐集基於營利之目的,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之影響

下列何者為非公務機關?

  • 國立大學
  • 台電公司
  • 私立大學
  • 國家兩廳院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此項行為並未納入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

非公務機關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才得以蒐集與處理個人資料,下列何者為可利用之情形?

  • 與公共利益有關
  • 經當事人同意
  • 當事人自行公開
  • 以上皆是

當A公司取得債務人B的個人資料並連繫其向B催收欠款, B可拒絕接受來電並請求公司停止利用自己的資料。

下列何者非特種個人資料?

  • 性生活
  • 犯罪前科
  • 健康檢查
  • 身分證統一編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所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中之「利益」,都僅限於財產上的權益。

下列何者非OECD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 目的明確化原則
  • 告知原則
  • 限制利用原則
  • 責任原則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第2項準用第28條第3項規定所稱之「每一事件」,應以被害人個資遭「行為人不法蒐集、處理、利用之次數」計算,而「非」被害人之個資件數計算。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15條或第19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下列何種事項應明確告知當事人?

  •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
  • 蒐集之目的
  • 個人資料之類別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下列何者例外得以蒐集處理利用特種資料?

  • 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之義務
  • 經當事人口頭同意
  • 公務機關及於學術研究之必要
  • 法律明文

特種個人資料(如病例)原則上不可以蒐集、處理、利用。

下列何者是個人資料法立法之目的?

  • 避免人格權受侵害
  • 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促進個人資料合理利用
  • 以上皆是

當事人自己的起訴書或判決書可以發布到公開社群媒體上,供他人參考使用。

小美曾經應徵A公司的職缺,並投遞履歷,面試後並未被錄取,過了一個禮拜小美收到A公司的培訓講座廣告信函。A公司此舉並未逾越特地目的範圍使用。

個人資料保護法裡,當事人可向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申請查詢或刪除自己的個人資料,關於此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當事人申請查詢後,機關應於受理後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當事人申請刪除或停止利用後,機關應於受理後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不論申請查詢或刪除,機關若要延長受理時間,延長原因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
  • 當事人申請查詢後,機關必要時可以延長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

老王透過網路搜尋到臺北律師公會網站,發現該網站提供律師相關聯絡資訊,依照該網站所載陳小明律師之傳真號碼傳送貸款廣告,此行為並無違法之虞。

非公務機關應該要從哪三個層面訂定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 管理面
  • 法律面
  • 心理面
  • 技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