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勸募之溝通協調 解答

健康醫療 5 題 · 更新 2025-05-20

以下為「器官勸募之溝通協調」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若欲向家屬進行器官捐贈意願徵詢,何者為非?

  • 團隊討論確定初步符合捐贈條件
  • 確認家屬對病情的認知,可進展至討論DNR
  • 只有主治醫師能夠向家屬提出器捐意願徵詢
  • 可以使用生命末期病人善終照護意願徵詢書輔助,提供家屬參考

確認病人是否曾簽署器捐意願,哪一個方式是錯誤的?

  • 讀取健保IC卡,確認註記,並下載當初簽署的器捐同意書。
  • 使用健保快易通APP→健康存摺→我的→器捐安寧意願查詢。
  • 看看駕照背面有沒有註記。

當家屬正在面臨器官捐贈的抉擇,我們應該保持怎麼樣的態度?

  • 如果家屬選擇不進行器官捐贈,我們就可以直接結案,把心力放在其他可能捐贈的個案上,不需要再提供關懷。
  • 若病人已符合末期條件且曾表達過器捐意願,但家屬間對於器官捐贈無法取得共識,基於尊重病人心願,當要求家屬不可違背病人想法,盡快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 當我們提出器官捐贈意願徵詢之後,家屬說「需要移植是別人的事,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應該很生氣地指正家屬的錯誤觀念。
  • 當我們提出器官捐贈意願徵詢之後,家屬說「需要移植是別人的事,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應當試著去理解及同理家屬當下的情緒狀況,並引導家屬表達面對家人離世的悲傷反應。

講師認為作為被賦予器官勸募責任的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或協調師,醫院從上到下,整個病房團隊的認同氛圍相當重要。

若家屬考慮器官捐贈時,不要遺忘家庭中的年幼成員適時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