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複丈法規與實務 解答

工程建設 20 題 · 更新 2024-03-11

以下為「土地複丈法規與實務」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土地分割複丈費按分割後筆數計算,每單位計收新台幣4000元。

耕地之分割,除有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其分割後每人所有每宗耕地面積應在○.五公頃以上。

一宗土地分割為數宗土地,分割後之土地面積依該宗土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分割後數宗土地面積之總和不須與原土地面積相符。

複丈案件依第二百十一條之一規定申請撤回,得於十年內請求退還其已繳土地複丈費。

登記機關受理複丈申請案件,經審查申請書或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應予駁回。

各級法院或檢察機關行使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土地複丈案件,仍應納土地複丈費。

受理土地複丈案件如非情形特殊經登記機關首長核定延長者,應於收件日起十五日內辦竣。

下列何者屬於耕地

  • 丙種建築用地
  •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 都市計畫區之農業區

共有物分割,經法院判決確定後,雙方當事人復協議分割,持憑分割協議書申辦共有物複丈分割及登記者,地政事務所不得依其協議結果辦理。

申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應檢附直轄巿、縣巿主管建築機關准予分割之證明文件。

撤回複丈之申請,應於複丈前以書面向登記機關提出。但屬有需通知關係人之案件,應於原定複丈日期三日前為之。

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得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或向登記機關申請第三次鑑界。

下列何者非土地申請合併複丈必要之條件?

  • 同一地段
  • 地界相連
  • 使用性質相同
  • 同一所有權人

複丈完竣後,應發給申請人土地複丈成果圖或他項權利位置圖。

登記機關受理複丈申請案件,經審查需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

各級法院囑託辦理複丈及測量業務,並限期在多久內辦理者,其費用加倍計收?

  • 一個月
  • 二十日
  • 十五日
  • 十日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測繪者,市地其圖根點至界址點之位置誤差不得超過下列限制?

  • 標準誤差二公分,最大誤差六公分
  • 標準誤差七公分,最大誤差二十公分
  • 標準誤差十五公分,最大誤差四十五公分
  • 標準誤差二十公分,最大誤差六十公分

宗地之面積,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採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幾位為止?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無限制

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土地界址鑑 定費每單位計收新台幣800元。

法院囑託鑑測案件,其成果不得核發予權利關係人或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