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法規概述 解答

工程建設 20 題 · 更新 2024-05-30

以下為「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法規概述」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請問下列哪些敘述,為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第十章規定之規範內容?

  • 若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無法依規定改善者,得依所列之替代原則辦理。
  • 新建築物適用之範圍,應設置之無障礙設施項目及數量、位置。
  • 未符合規定者,不得核發建築執照或對外開放使用。
  • 確?無障礙環境之建構。

引導標誌應可清楚辨?,並與?進方向垂直,才能正確引導?動??者進出建築物。

請問下列選項何者符合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之概念?

  • 以既有之建築物為適用範圍
  • 視需要以圖例輔助,以減少執行疑義
  • 為法令強制性規定
  • 考慮肢障、視障、聽障及暫時性行動不便者,以通用性設計為目標

通用設計原則主要考量身障者和其他弱勢使用族群,也顧及一般人的使用情況及需求。

請問下列選項哪些為無障礙設施設計重點?

  • 無障礙客房電器插座及開關應設置高度應距地板面高 70-100 公分處。
  • 輪椅觀眾席位之水平視線與觀看銀幕中心視線之夾角≦25°。
  • 廁所需至少設置一處可供跌倒後使用之求助?。
  • 停車空間應位於離無障礙出入口或無障礙昇?機最近便處。

請問下列哪個設計符合移動障礙的需求呢?

  • 無障礙坡道
  • 點字系統
  • 牆壁扶手
  • 感應式水龍頭

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第十章規範若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無法依規定改善者,得依所列之替代原則辦理。

請問以下哪些設施符合知覺及訊息傳遞障礙者的需求呢?

  • 火車車廂改為一階
  • 閃光警示設備
  • 有聲號誌
  • 槓桿式門把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之概念是以以舊式之建築物為適用範圍。

請問下列哪些敘述不符合建築物無障礙法令規定呢?

  • 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第十章:明訂公共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確有困難者,得依所列之改善原則辦理。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 :未符合規定者,不得核發建築執照或對外開放使用。
  • 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第十章:新建築物適用之範圍,應設置之無障礙設施項目及數量、位置。
  • 憲法 (增修條文第10條):確?無障礙環境之建構。

避難層坡道上應設置導盲磚之舖面以指引盲者行進方向。

請問下列哪項敘述,不符合無障礙設施設計重點呢?

  • 停車空間高低差?得大於 0.5公分
  • 廁所盥洗室入口?得有高差
  • 輪椅觀眾席位前方或後方進入者空間深度不得小於120公分
  • 無障礙客房至少設置ㄧ處求救鈴

身心障礙者依其障礙內容區分,可歸納成知覺及訊息傳遞障礙、移動障礙、精細動作障礙三類。

無障礙環境設計將社會中各類族群的特殊需求,均納入建築設計標準上應考量的因素。

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以提供支援服務協助行動不便者,可使用或以鄰近之設施替代為原則,不需要通過審查。

請問下列哪些敘述不符合無障礙設施設計重點呢?

  • 扶手尾部則應進行防止勾撞處理
  • 廁所盥洗室內應設置三處緊急求助?
  • 無障礙通路指室內或室外之連續通路可使行動不便者獨立進出及通行。
  • 呼叫鈕、操作盤、各樓層昇降機門應採用點字設計,並設置語音裝置

請問下列哪些敘述不符合無障礙環境基本概念呢?

  • 無障礙環境設計將社會中各類族群的特殊需求,均納入建築設計標準上應考量的因素。
  • 應全面考量所有使用者的需求。
  • 無障礙環境的提供僅限身心障礙者。
  • 以視障者的需求為唯一的考量因素。

請問下列哪項無障礙設計內容不正確?

  • 動力輔助門:使用動?機制?操作及控制的門。
  • 點字系統:可憑觸覺感知提供視覺障礙者辨?資訊之文字符號。
  • 標誌:由陳?的文字、符號、觸覺裝置或是圖畫所組成的建築構件
  • ?緣坡道:供盲者行走的短坡道。

通用設計主張讓社會上身心障礙者,能與一般人一樣,安全而方便使用各種環境。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考慮肢障、視障、聽障及暫時性行動不便者,以通用性設計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