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 解答

性別平等 12 題 · 更新 2026-03-20

以下為「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2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某同事平時習慣與他人擁抱,即使未經同意擅自擁抱他/她,仍不構成性騷擾。

根據中央研究院《臺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LGBTQ族群約占臺灣總人口的5%。

在認定性騷擾是否成立時,採「優勢證據法則」。

發生在任何場域的性騷擾都是以行為人的主觀感受出發。

性騷擾發生時,即使沒有監視錄影、目擊者,事後也沒有告訴其他人或將事發經過記錄下來也沒關係,當事人對事件本身的陳述就是證據。

某主管對兩位女性助理態度差異明顯,僅親近外貌出眾者,對外貌一般者冷淡,雖未有明顯性騷擾言行,此行為僅是單純私德問題,與性騷擾無關。

在婚姻關係中外遇的一方不能提出離婚訴訟。

在性騷擾的證據調查過程中,可以透過當事人的對質來讓事情更清晰。

性騷擾與性別歧視常具有密切關聯。

在訪談過程中,一個合理的被害人Reasonable Victim—沒有精神情緒認知理解判斷的障礙(例如沒有被害妄想、關係妄想、情緒過度敏感、知能不足或言語反覆交代不清的情形)、不良的生活習慣或者是不當的動機,其陳述通常具有高度可信性。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係規範同性婚姻的專法。

植物人沒有意識,即使手放到看護的胸部上也不構成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