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子法修法重點與實務案例 解答
以下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子法修法重點與實務案例」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軍公教人員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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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除校園性騷擾事件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處理外,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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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因遭受工作場所性騷擾致生法律訴訟,於受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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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受僱者幾人以上之雇主,於處理性騷擾申訴時,除應依規定設申訴處理單位外,並應組成申訴調查小組調查?
- 30人
- 50人
- 100人
- 500人
工作場所性騷擾如係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之者,就性騷擾事件之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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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何者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
- 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最高負責人性騷擾
- 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所屬事業單位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 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不同事業單位,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 以上皆是
參與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人員應注意下列何者?
- 保密義務
- 證據保全
- 迴避原則
- 以上皆是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之查證,下列何者正確?
- 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
- 可重複詢問當事人
- 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機會
- 當事人之個人隱私無須保護
雇主應自接獲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之翌日起3個月內結案;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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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接獲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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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接獲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應採取下列何項措施?
- 採行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
- 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 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
- 對行為人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
雇主已得知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但未接獲申訴,即無須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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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之雇主,應對下列何者,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
- 受僱者
- 擔任主管職務者
- 參與性騷擾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人員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最高負責人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有性騷擾行為時,可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 1至10萬元
- 1至50萬元
- 1至100萬元
- 1至200萬元
僱用受僱者幾人以上之雇主,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 10人
- 30人
- 50人
- 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