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 修法重點 解答
以下為「性騷擾防治法 修法重點」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應視被害人之身心狀況,主動提供或轉介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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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置之性騷擾防治審議會,委員女性代表不得少於總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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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何者是本次性騷擾防治法修法的重點策略?
- 有效
- 友善
- 可信賴
- 以上皆是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被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性騷擾,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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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經申訴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多少罰鍰?
- 2萬至20萬
- 1萬至10萬
- 6萬至60萬
- 3萬至30萬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性騷擾事件發生後知悉者,仍應檢討所屬場所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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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針對性騷擾事件所採取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為何?
- 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之維護
- 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相關證據
- 必要時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
- 以上皆是
對他人為性騷擾,因為不是財產上的損害,所以不能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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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的適用範疇包含性侵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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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性騷擾事件,均得適用性騷擾防治法鎖定調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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