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處理及跨領域溝通 解答
以下為「衝突處理及跨領域溝通」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有關訪談當事人,何者敘述為真?
- 確認事件真相。
- 促使雙方達成和解。
- 確認促進者的判斷無誤。
- 雙方當事人進入修復會議的意願與期待。
何者具有修復式司法的意義?
- 專門幫助加害人減輕刑罰。
- 沒有傷害就無須進入修復程序。
- 處理人際關係衝突。
- 僅處理賠償仲裁。
透過訪談,建立當事人的認知,當事人能「配合」促進者的說話習慣、思考方式與價值觀。
- ○
- ╳
訪談一次的理想使用時間為何?
- 1小時之內
- 2小時之內
- 不要少於3小時
- 沒有限制
修復式司法,工作倫理存在的價值為何?
- 視情形而定,有時候可以省略。
- 只要有工作經驗即可,倫理可以省略。
- 促進者應具備之修復式司法基本理念、工作倫理與基礎知能,所以具有必要性。
- 以上皆非。
哪些為修復式司法實務工作目標?
- 能讓加害人承擔責任並彌補傷害。
- 引發加害人恥感使他自願高額賠償。
- 促使受害人面對、接受且試著放下,達到療傷止痛。
- 透過陪伴、了解、支持、鼓勵等促其增能賦權。
促進者要導引雙方對話,需具備最重要的技能是什麼?
- 演說技能
- 助人技能
- 訓練技能
- 武力壓制衝突技能
促進者接案歷程應觀察自我情緒反應,避免產生事件經驗的情緒投射。
- ○
- ╳
何者為非?
- 促進者需對事件及當事人進行假設與分析。
- 促進者完成對話就是成功的修復案件。
- 訪談時,聆聽當事人是應有的態度。
- 修復式司法實務成效關鍵在於專業知識與能力。
以修復式司法主題做為訪談基礎,訪談與引導對話是促進者的重要工作內容。
- ○
- ╳
修復式司法工作對象為何?
- 法官
- 警察
- 被害人家屬
- 加害人與被害人
明瞭犯罪事件的過程以及找到法官量刑的依據,是當事人概念化的意義。
- ○
- ╳
修復式司法的價值有四大特徵,除了自願與包容外,還有哪三項?
- 承擔與認罪
- 尊重與安全
- 面對與負責
- 增能與轉變
首次訪談中,促進者的義務需提供完善的諮商。
- ○
- ╳
首次訪談的提問,使當事人能夠表達事件感受與認知。有關訪談項目,何者無關修復式司法?
- 對修復式司法的未來發展
- 事件經過
- 行為動機
- 事後感受
修復式司法對於因犯罪行為受到最直接影響的人們,提供各種談論犯罪事件,並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以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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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的核心架構:場面構成、經驗敘述、同理、意願評估以及支持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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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者的省思可以避免偏見,無法認同當事人的價值觀,促進者還是能理解並給予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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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者的工作認知,何者為非?
- 接納、陪伴當事人的價值觀,支持當事人勇於發聲、對話。
- 促進者的自我覺察省思是避免偏見的關鍵。
- 助人工作在於理解當事人的想法、期待與需要。
- 促進者與當事人觀點有對立時,需盡力說服對方得到認同。
修復式司法的核心在於促使雙方當事人進行何種作為?
- 對話
- 賠償減免
- 釐清證據
- 彼此寫道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