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法規與實務-112年高普考及原民特考適用 解答

公共行政 12 題 · 更新 2024-03-03

以下為「訓練法規與實務-112年高普考及原民特考適用」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2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係屬考試程序之一環。
  • 除性質特殊訓練外,訓練類別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
  • 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始予分發任用。
  •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復應考試錄取,不須再接受考試錄取人員訓練。

受訓人員除具擬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現職公務人員外,其餘人員於訓練期間均無休假。

受訓人員在基礎訓練期間,得請公假參加國家考試。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應按日扣除訓練津貼之情形,下列何者有誤?

  • 曠課。
  • 曠職。
  • 請事假。
  • 請事假超過規定之日數。

免除基礎訓練人員,只要接受3個月實務訓練。

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訓練期滿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下列何種情形應予廢止受訓資格?

  • 一申誡。
  • 一小過。
  • 二小過。
  • 一大過。

實務訓練分實習及試辦二階段,受訓人員於實習階段,可以在輔導員之輔導下具名辦理所指派之工作。

考試錄取人員如經保訓會核准縮短實務訓練,則其訓練期間為何?

  • 1個月。
  • 2個月。
  • 3個月。
  • 4個月。

基礎訓練成績不及格,得於1個月內申請自費重新訓練1次。

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4個月期間得請婚假,最多可請幾天?

  • 5天。
  • 10天。
  • 14天。
  • 20天。

實務訓練期間的申請停止訓練之事由,不包括下列何者?

  • 服義務役。
  • 服替代役。
  • 疾病。
  • 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第5款請公假(公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