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法規與實務-薦升簡(含正升監)訓練適用 解答
以下為「訓練法規與實務-薦升簡(含正升監)訓練適用」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110年度薦升簡(警正升警監)訓練課程採線上遠距學習方式,如未能如期完成課程,以曠課論,並依薦升簡(警正升警監)訓練辦法第13條第4款規定,函送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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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薦升簡(警正升警監)訓練合格後,係取得晉升簡任、警監官等任用(官)資格,至於可否調升簡任、警監官等職務,係屬各服務機關首長之用人權責,由各機關依陞遷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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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薦升簡(警正升警監)訓練辦法第13條規定,受訓人員違反何規定將被廢止其當年度受訓資格?
- 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或經核准中途離訓。
- 曠課。
- 未經核准中途離訓。
- 以上皆是。
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之成績占訓練成績總分10%,課程成績占訓練成績總分90%,前述兩項訓練成績按比例合計後總分達70分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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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訓人員本(110)年度訓練成績不及格,明(111)年度欲再度參訓,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 得重新依規定遴選後再度參訓。
- 應全額自費受訓。
- 得以公假方式辦理。
- 以上皆是。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除因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或其他重大事由以外,請假缺課時數合計超過多少百分比課程時數,會被廢止當年度受訓資格?
- 20%。
- 10%。
- 5%。
- 以上皆非。
依薦升簡(警正升警監)訓練辦法第15條規定,本項訓練成績計算方式,下列何者敘述最為正確?
- 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之成績占訓練成績總分10%。
- 課程成績占訓練成績總分90%。
- 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及課程成績之成績按比例合計後總分達70分為及格。
- 以上皆是。
古小姐於訓練期間,因分娩事由,致無法繼續訓練,得於事發後7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由訓練機關(構)、學校向保訓會申請停止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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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發現有受訓資格不符情事者,由保訓會予以退訓;訓練期滿經核定成績及格後,發現有受訓資格不符情事者,由保訓會撤銷訓練及格資格並報請考試院註銷訓練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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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人員應於接到訓練成績單之次日起多久時間內,至保訓會網站採線上申辦方式,或自保訓會網站下載「各項訓練測驗複查成績申請書」,以書面向保訓會申請。
- 5日。
- 10日。
- 15日。
- 20日。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因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或其他重大事由,致無法繼續訓練,得於事由發生後多久時間內,檢具證明文件,經由訓練機關、學校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停止訓練?
- 3日。
- 5日。
- 7日。
- 10日。
110年度薦升簡(警正升警監)訓練,訓期為4週計110小時,訓練課程共五大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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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薦升簡(警正升警監)訓練辦法第9條規定,各服務機關、學校及各主管機關審核參加本訓練人員時,應召開甄審委員會,就符合受訓資格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各項評分詳加審核,並排定受訓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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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訓練課程中,「團隊領導與部屬培力」課程屬下列哪項單元科目?
- 第一單元國家重要政策與議題。
- 第二單元核心職能。
- 第三單元政府治理與國家發展。
- 第五單元課務輔導與綜合活動。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因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或其他重大事由,致請假缺課時數超過課程時數20%者,應予何處置?
- 停止訓練。
- 廢止受訓資格。
- 延長訓練期間。
- 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