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4講:國家報告撰寫準則 解答

人權教育 20 題 · 更新 2025-03-13

以下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4講:國家報告撰寫準則」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締約各國提交國家報告的時間點,是在本公約生效後的幾年內?

  • 一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以下哪些為一般性意見中,委員會所提出的說明與闡釋?

  • 締約國應盡的義務
  • 該條文與公約中其他規定之間的關係
  • 國家層級的執行工作
  • 締約各國若沒有做到該條文的規定,所必須受到的處罰為何

以紐西蘭的報告為例,在第一部份的綜述中,紐西蘭將以下哪項內容寫入?

  • 身心障礙者與政府共同對公約允諾的狀況
  • 所面臨到的挑戰
  • 對未來的展望
  • 以上皆是

國家報告撰寫準則中,規範締約國應將下列哪些事項寫進報告中?

  • 締約國應盡的義務
  • 為達公約規範於國內所採取的措施
  • 施行公約規範時所遇到的困難點
  • 以上皆是

根據國家報告的審查流程中,每隔幾年需提交一次定期報告?

  • 一年
  • 兩年
  • 四年
  • 不需再提交

關於CRPD第十二條的一般性意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為了幫助身心障礙者,我們可以協助取代決策
  • 協助身心障礙者時,需尊重身心障礙者的權利、意願和選擇
  • 心智能力不足等同於權利能力的不足
  • 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目的在於,與行使權利能力有關的所有措施,係為確保其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受到適當有效的防護,應避免予以濫用

若一間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提款機,無法讓視障者使用,可以請他直接去櫃檯找人員服務即可,並不需要特別改善機器設備。

國家報告的撰寫,應屬於政府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所以民間單位不適合參與此過程。

國家報告撰寫的過程中,若參與的官員層級較高,則有助於溝通與對話。

對於撰寫國家報告時,以下哪些敘述是錯誤的?

  • 應在報告中,重點加強並清楚的利用良好飾詞來表達出我國在哪些地方做得很好,讓委員會知道
  • 對於缺失的部分,應在國內宣導改進即可,盡量不要寫入報告中
  • 參與報告撰寫過程中的官員層級越高,則干涉越多,對於撰寫越不利
  • 對於人權缺失的部分,應該要主動的寫入報告中,並提出改進的方案

CRPD的一般性意見中,通常會包括以下哪些內容?

  • 條款的規範內容
  • 締約國的義務
  • 與公約其他規定之間的關係
  • 國家層級的執行工作

國家報告中的條約專要文件,主要是在簡介我國國情,以及我國保障與促進人權之一般性架構。

在撰寫國家報告時,對於人權缺失的部分,應該要主動的寫入報告中,並提出改進的方案。

加入CRPD的締約國皆需提交報告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說明CRPD在國內落實的情形。

撰寫的內容方面,針對公約中的第五條平等和不歧視,說明國內施行的狀況,這是屬於哪一個部份的說明?

  • 公約的一般性條款
  • 具體權利
  • 具體義務
  • 綜述

公約中的第三十六條,委員會對於報告的審議,關於此條款的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委員會應對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將其提交給有關締約各國
  • 締約國應在一年內回覆委員會之意見
  • 締約國遇到困難時,委員會無法提供協助,締約國需自行尋找解決方案
  • 締約國遇到困難時,可向委員會尋求協助

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在CRPD的一般性意見中,針對國家層級執行工作給予了以下哪些建議?

  • 提供建議的做法與步驟,幫助締約國執行公約的內容
  • 劃撥資源開展研究和制定最佳作法
  • 鼓勵各國建立有效機制,協助身心障礙者行使法律行為能力
  • 強制締約國修改國內的法律與公約完全一致

關於鬆皮症病患與建置水療池的個案中,以下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 締約國得以國內法律作為不履行公約的理由
  • 政府應該要有處理特殊障礙需求的措施存在
  • 拒發許可不符合比例原則且歧視身障者
  • 政府不可剝奪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

關於法官與導盲犬的個案中,下列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 法官可以隨意禁止導盲犬進入法庭
  • 社區可以隨意禁止導盲犬進入社區
  •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視障者可由合格導盲犬陪同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等地
  • 法官依個人專業度判斷,所以可以強烈要求原告人與被告人和解

提交國家報告的目的,包括以下哪些?

  • 對條約之允諾
  • 證明本國比其他國家優秀
  • 對國內落實人權之審查
  • 與國際人權專家做建設性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