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生活水準保障 解答

人權教育 5 題 · 更新 2026-03-24

以下為「適當生活水準保障」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在評估住房是否適當時,無論社會、經濟或文化因素為何,都應始終考慮下列哪些因素?

  • a土地使用權的法律保障
  • b可負擔性
  • c適居性
  • d以上皆是

關於「水權」,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藉由第15號一般性意見,水除了是一種經濟資產外,還應被視為哪種類型的資產?

  • a策略資產
  • b社會和文化資產
  • c國家安全資產
  • d環境資產

「適當食物的權利」不應被狹隘或限制性地解釋,這意味著它不僅僅是指最低限度的卡路里或營養素攝取量。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對這項權利的理解還涵蓋了哪些面向?

  • a食品必須不含有害物質
  • b食物必須是文化上可接受的
  • c糧食取得必須可持續,且不得妨礙其他人權
  • d以上皆是

關於適足生活水準的「尊重義務」意味著國家應該做什麼?

  • a直接向所有公民提供食物和水等必需品
  • b保護個人的謀生手段及其努力和成就不被任意剝奪
  • c實施嚴格控制個人財務決策的政策
  • d將經濟發展置於所有其他人權之上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第1項,下列哪一項沒有明確列為適當生活水準的組成部分?

  • a食物
  • b服裝
  • c教育
  • d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