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簡介 解答

廉政倫理 5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簡介」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下列哪些情形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  (複選)

  • A. 公務員配偶
  • B. 公務員直系血親
  • C. 藉由第三人收受後轉交公務員本人

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以下哪些情形,如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複選)

  • A. 公務禮儀
  • B. 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 C. 因結婚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係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多少錢?

  • A. 2000元
  • B. 3000元
  • C. 4000元

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多少錢?

  • A. 2000元
  • B. 3000元
  • C. 5000元

除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市價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時,應於受贈之日起幾日內,簽報其長官,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

  • A. 3日
  • B. 5日
  • C.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