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任教師升等作業 解答

教育學習 10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任教師升等作業」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M教師升等副教授,由副校長室辦理校外審作業,其外審成績5份中有4份達80分以上,且平均達70分以上,已符合外審成績通過之規定。

W師於112年2月1日取得助理教授證書,其於115年3月1日向系所提出申請升等副教授(預計自115年8月1日起資生效),有關其年資計算,何者為是?

  • W師任助理教授年資應計算至115年2月28日止。
  • W師任助理教授年資應計算至115年3月1日止。
  • W師任助理教授年資應計算至115年7月31日止。
  • W師任助理教授年資應計算至115年8月1日止。

有關教師升等年資採計,何者為是?

  • 兼任教師年資,無須折半採計。
  • 全時進修、 研究(含深耕服務)或學術交流期間年資,無論是否有返校義務授課,均可採計。
  • 借調期間,返校義務授課者,借調期間年資最多採計1年。
  • 以教師證書之起資年月,並有擔任該等級教師實際聘任之年資,計算至升等申請案生效前1日止。

各級教評會審議專任(案)教師升等案,應嚴謹審查送審人之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並就其現任職級整體表現之自述報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3分之2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3分之2以上同意始為通過。

以下有關送審著作應符合之規定,何者為非?

  • 參考作以外文撰寫者,無須檢附中文摘要。
  • 具個人原創性、非整理、增刪、組合編排他人著作,或其他非研究成果著作送審。
  • 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所出版或發表者。
  • 須與任教科目性質相關。

教評會委員審議議案時,下列何者情形應自行迴避?

  • 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 現(曾)為該案件代理人或輔佐人。
  • 本人為審議案件檢舉人,或與審議案件有利益衝突或利害關係者。
  • 以上皆是。

有關各級教評會審議教師申請升等教授案,以下何者為是?

  • 教授職級審查委員不足5人時,應組成升等審查小組。
  • 副教授職級以下委員應予以迴避,以符合低階不高審原則。
  • 休假研究或延長服務期間教師,不得擔任本校各項會議(或委員會)之委員。
  • 以上皆是。

H師擬以技術研發領域技術報告升等教授,以下何者非屬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規定,其技術報告內容應包含之主要項目?

  • 研發理念。
  • 學理基礎。
  • 教學設計與研究方法。
  • 成果貢獻。

教師送審未通過時,曾送審未通過之代表作可再次作為代表作提出,且整體送審著作不需新增或更替。

教師升等以專門著作送審,擇定最多5件,並自行擇一為代表作,其餘列為參考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