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編審與經費運用(重新訓練人員適用) 解答

其他 14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預算編審與經費運用(重新訓練人員適用)」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4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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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但得為合理之刪減,並可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

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款不得申請變更用途,亦不得互相移用。

依預算法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下列何種收入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

  • 資本收入
  • 公債與賒借收入
  • 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 以上皆是

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總預算部分須俟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

年度總預算案依預算法規定應於何時由立法院議決?

  • 會計年度開始前
  • 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內

資本門預算不得流用至經常門,經常門得流用至資本門。

預算內之超收及預算外之收入,可在一定範圍內由該機關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

各主管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收支,稱為

  • 預算案
  • 概算
  • 法定預算
  • 分配預算

特別預算那些編審程序,準用總預算之規定?

  • 編造
  • 審議
  • 執行
  • 以上皆是

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

預算法規定,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何者為基礎

  • 財務管理
  • 行政管理
  • 企業管理
  • 政治偏好

單位預算機關內,同一工作計畫之用途別科目經費遇有不足,得由其他有賸餘之用途別科目依規定辦理流用,但流入、流出數額均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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