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答

廉政倫理 10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廉政倫理規範登錄是為了?

  • 保護自己
  • 陷害他人
  • 圖利廠商
  • 以上皆非

公務員因個案而行使裁量權時,應在法令規範範圍內選擇適當之處分,不宜有逾越 或濫用裁量權之情形。

  • 錯誤

關於利衝法,以下哪一樣屬於迴避義務中的迴避類型?

  • 自行迴避
  • 申請迴避
  • 職權迴避
  • 以上皆是

公務員行使裁量權明知逾越法令授權之範圍而仍越權裁量時則構成?

  • 公共危險罪
  • 竊盜罪
  • 圖利罪
  • 強制罪

公務員與廠商之間未維持雙方應有之分際,造成外界質疑與瓜田李下之聯想即為「不當接觸」。

  • 錯誤

公務員不得參加職務上有利害關係者之邀宴。

  • 錯誤

民意代表轉達民眾陳情、請願及建議等事項,無論內容是否涉及特定權利義務關係且有違法不當之虞,皆屬選民服務,可忽略廉政倫理規範。

  • 錯誤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包含下列何者?

  • 請託關說
  • 受贈財物
  • 飲宴應酬
  • 以上皆是

公務員如何判斷迴避義務?

  • 是否有人檢舉
  • 是否具有裁量權
  • 是否具有最後決定權
  • 以上皆非

以下何者「不是」利衝法規範對象?

  • 政務人員
  • 民意代表
  • 民營公司經理
  •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