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供」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地價稅稅率為?
- 千分之五
- 千分之六
- 千分之十
- 千分之十五
曾經出租給公司使用的房子,現在已變更為自用住宅用地,請問要多久以後出售,才可以申請按土地稅法第34條第1至4項規定,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 6個月
- 1年
- 2年
- 隨時
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多少?
- 20%
- 50%
- 40%
- 60%
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稅須具備哪些條件?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且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 以上皆是
地價稅開徵日期為?
- 1月1日~1月31日
- 5月1日~5月31日
- 11月1日~11月30日
- 12月1日~12月31日
地價稅工業用地特別稅率為?
- 千分之五
- 千分之二
- 千分之十,不累進
- 千分之十,累進
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幾年內重購土地,得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
- 1年
- 2年
- 3年
- 5年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為?
- 千分之五
- 千分之二
- 千分之十
- 千分之十五
若在新北市有3筆土地,會收到幾張地價稅稅單?
- 1張,因地價稅係採總歸戶制
- 3張,擁有幾筆土地就有幾張稅單
- 以上皆非
- 以上皆是
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試問納稅義務基準日為?
- 8月31日
- 9月22日
- 5月5日
- 12月31日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幾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 2年
- 3年
- 4年
- 5年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何?
- 10%
- 20%
- 30%
- 40%
申請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稅地,應於每年何時前申辦才能於當期開始適用?
- 8月31日
- 9月22日
- 5月5日
- 12月31日
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因繼承、贈與或自益信託而移轉土地,是否需重新申請?
- 是,所有權移轉即應重新提出申請
- 不,一次申請永久適用
- 以上皆非
- 以上皆是
土地以贈與方式移轉,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 可以
- 不可以
- 可由雙方約定
- 由稅捐稽徵機關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