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臺南市政府107年「基層扎根廉政工程-廉政座談會」」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下列有關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之敘述,何者錯誤?
- 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向公務員交付賄賂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行賄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貪污治罪條例處罰
- 對於香港之公務員給予饋贈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買票刑責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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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丙把公有筆電贈送予家人使用,觸犯以下哪一項刑責?
- 違法徵收罪
- 詐欺罪
- 包庇罪
- 竊盜及侵佔罪
甲、乙、丙為同隊之清潔隊隊員,負責辦理轄區資源回收業務,3人竟共同基於侵占公有財物之犯意聯絡,駕駛自用小貨車,載運該等公有資源回收物至民營資源回收廠出售。請問甲、乙、丙3人之行為可能違反?
- 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項第1款共同侵占公用財物罪
- 刑法第349共同收受贓物罪
- 刑法第325條共同強盜罪
- 刑法第293條共同遺棄罪
下列何者為圖利行為?
- 賑災時,協助災民勘查鑑定災害的受損程度,並迅速發放救助款項。
- 環保稽察人員到工廠檢查,發現所排廢氣雖未逾越標準,但設備老舊,乃提供有關資訊指導協助工廠改善。
- 徵收工程用地時,協助地主地上物補償費的請領程序。
- 承辦採購案件,有應沒收押標金的情形,卻因廠商的請託而退還。
下列何者為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 公務人員
- 明知故意
- 違反法令
- 獲得好處
下列情形是否構成圖利罪:與特定業者勾串,在不符合法律規定情形下,洩漏、提供、交付應保密的採購文件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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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刑法上的賄賂罪,下列何者為受賄之行為樣態?
- 期約
- 要求
- 收受
下列哪些情形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
- 公務員配偶
- 公務員直系血親
- 藉由第三人收受後轉交公務員本人
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以下哪些情形,如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 公務禮儀
- 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 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
- 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