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一)四項一般性原則-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 解答

人權教育 10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兒童權利公約(一)四項一般性原則-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兒童權利公約第21條規定:「締約國承認及(或)允許收養制度者,應確保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最大考量,並應確保兒童之收養僅得由主管機關許可。」在我國,此一主管機關為:(單選)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局
  • 戶政機關
  • 法院

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規定:所有關係兒童之事務,無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作為,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是非)

  • 錯誤

無國籍兒少不屬於縣市政府服務的對象。(是非)

  • 錯誤

我國《民法》中有關結婚的最低年齡男女不同齡,這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的哪一項原則?(單選)

  • 禁止歧視
  • 兒童最佳利益
  • 尊重兒童意見
  • 生存及發展

下列何者不正確(單選)

  • 父母對未滿18歲之子女負有法律責任,但不應決定其命運
  • 父母應以符合其未滿18歲之子女發展階段的能力方式,使兒童成長
  • 國家應鼓勵父母與其未滿18歲之子女對話,聽取其意見,並瞭解其需求
  • 國家得隨時介入父母與其未滿18歲之子女的關係,以維護兒童最佳利益

在監護權爭議的案件中,5歲以下的孩子年紀還太小,無法真正了解發生什麼事,所以可以不用考慮孩子的想法。(是非)

  • 錯誤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公約具有我國國內法之效力。(是非)

  • 錯誤

哪些政策或修法需要做「兒童權利影響評估」(單選)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
  • 《勞動基準法》修法
  • 火力發電廠設廠選址
  • 以上皆是

依據兒童權利公約之規定,下列哪一類機構作為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單選)

  • 社福基金會
  • 法院
  • 私立少年教養機構
  • 以上皆是

針對「禁止歧視」原則,國家之義務包括消弭各項造成歧視及對兒童有害之傳統習俗。(是非)

  •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