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B】AI大數據研究之規範考量 解答

重大政策 10 題 · 更新 2025-08-16

以下為「【IRB】AI大數據研究之規範考量」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在我國個資法下,若要蒐集敏感性個資,原則上應具備下列哪一條件?

  • 私人機構同意
  • 法律明文規定
  • 研究者主觀判斷
  • 公正第三方見證

個資法第6條但書允許公務機關為法定職務目的處理敏感性個資。

依人體研究法:只是取得、調查、分析,但沒有運用人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不算人體研究,不需要IRB審查。

依人體研究法,「去連結」資料指將研究對象之人體檢體、自然人資料及其他有關之資料、資訊編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後,使其與可供辨識研究對象之個人資料、資訊,永久不能以任何方式連結、比對之作業。

根據EU GDPR,假名化後的資料就不再屬於個人資料。

依人體研究法,使用未去連結之研究材料,逾越原應以書面同意使用範圍時,應再依第五條、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規定,辦理審查及完成告知、取得同意之程序。

根據個資法,敏感性個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情形。

根據GDPR第6條(4),進行資料二次利用時需考慮哪些要素?

  • 原始與新目的間關聯
  • 資料取得背景
  • 處理時間長短
  • 資料性質與可能後果

根據人體研究法,若研究結束後資料仍需保留,符合以下哪一條件下可不進行銷毀?

  • 為營利目的
  • 提供保險公司
  • 未告知研究對象
  • 資料已去連結且有取得研究對象同意保留

以下哪些作法可促進資料應用的公平性?

  • 完全私有開發
  • 利潤回饋公共健康體系
  • 提升透明度
  • 獨佔授權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