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B】AI大數據研究之規範考量 解答
以下為「【IRB】AI大數據研究之規範考量」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在我國個資法下,若要蒐集敏感性個資,原則上應具備下列哪一條件?
- 私人機構同意
- 法律明文規定
- 研究者主觀判斷
- 公正第三方見證
個資法第6條但書允許公務機關為法定職務目的處理敏感性個資。
- ○
- ╳
依人體研究法:只是取得、調查、分析,但沒有運用人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不算人體研究,不需要IRB審查。
- ○
- ╳
依人體研究法,「去連結」資料指將研究對象之人體檢體、自然人資料及其他有關之資料、資訊編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後,使其與可供辨識研究對象之個人資料、資訊,永久不能以任何方式連結、比對之作業。
- ○
- ╳
根據EU GDPR,假名化後的資料就不再屬於個人資料。
- ○
- ╳
依人體研究法,使用未去連結之研究材料,逾越原應以書面同意使用範圍時,應再依第五條、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規定,辦理審查及完成告知、取得同意之程序。
- ○
- ╳
根據個資法,敏感性個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情形。
- ○
- ╳
根據GDPR第6條(4),進行資料二次利用時需考慮哪些要素?
- 原始與新目的間關聯
- 資料取得背景
- 處理時間長短
- 資料性質與可能後果
根據人體研究法,若研究結束後資料仍需保留,符合以下哪一條件下可不進行銷毀?
- 為營利目的
- 提供保險公司
- 未告知研究對象
- 資料已去連結且有取得研究對象同意保留
以下哪些作法可促進資料應用的公平性?
- 完全私有開發
- 利潤回饋公共健康體系
- 提升透明度
- 獨佔授權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