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現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解答

健康促進 20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食品法規現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來源憑證應包含供應者的名稱、地址及聯繫方式。

  • 錯誤

食品操作區域未保持手部清潔可能造成交叉汙染。

  • 錯誤

生熟食混放可以避免交叉污染。

  • 錯誤

下列何者非化學性危害物質?

  • 過敏原
  • 寄生蟲
  • 農藥殘留物
  • 環境污染物質

冰品類可能會出現李斯特菌的危害。

  • 錯誤

下列何者非生物性危害物質?

  • 食品添加物
  • 黴菌
  • 寄生蟲
  • 細菌

芝麻不屬於過敏原。

  • 錯誤

下列何者可免營養標示?

  • 礦泉水
  • 牛奶
  • 調理包
  • 洋芋片

蝦屬於過敏原。

  • 錯誤

堅果屬於過敏原。

  • 錯誤

食品業者相關來源憑證應保存幾年?

  • 1年
  • 2年
  • 3年
  • 5年

一氧化二氮屬於食品添加物。

  • 錯誤

生鮮芽菜類屬於有風險的食品。

  • 錯誤

收拾剩餘菜餚後可不用洗手。

  • 錯誤

來源憑證應有經供應者的簽章紀錄。

  • 錯誤

處理生鮮原料前後應洗手。

  • 錯誤

下列何者非物理性危害物質?

  • 玻璃
  • 石頭
  • 自然生成的毒素
  • 骨頭碎片

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 錯誤

如廁後未保持手部清潔可能導致交叉汙染。

  • 錯誤

鹽可以不用標營養標示。

  •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