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須知-114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適用 解答

公務行政 15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訓練須知-114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適用」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訓練結束後,保訓會彙整各項訓練成績,按比例計算總成績,以60分為及格。

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規定,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除因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或其他重大事由外,請假缺課時數合計超過多少百分比課程時數,將被廢止其當年度受訓資格?

  • 20%
  • 15%
  • 10%
  • 5%

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合格證書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並應繳交證書規費。

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成績評量要點規定,訓練期間請假,請假累計逾8小時,且該假別未符不予減分項目者,每小時扣「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成績」0.1分。

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規定,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因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或其他重大事由,致無法繼續訓練,得於事由發生後幾日內,檢具證明文件,經由訓練機關(構)、學校向保訓會申請停止訓練?

  • 5日
  • 10日
  • 15日
  • 20日

受訓人員訓練成績不及格,應間隔1年後,始得重新依規定遴選再度參訓,且全額自費受訓。

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規定,受訓人員如於訓練期間,發生有對授課講座、長官或其他人施以強暴脅迫,有確實證據,保訓會將廢止其受訓資格,該名受訓人員需間隔10年度始得參訓。

有關本年度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請領訓練合格證書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訓練成績合格人員應於收到成績單之次日起7日內,至保訓會培訓業務系統繳納書費。
  • 證書費採多元繳款方式,可自行列印繳費單或線上繳費。
  • 完成繳納電子證書規費經考試院通知,僅可下載1次。如下載過後,需再付費申請。
  • 考試院電子證書與紙本證書內容及格式均相同,具有同等效用。

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及升官等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專題研討書面報告逾期未交之小組,其小組成員之專題研討成績以零分計。
  • 紙筆測驗以攜帶紙本教材為限,且不得夾帶或黏貼其他文件。
  •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規定,參加公務人員升官等訓練測驗,經扣考處分者,不得考列甲等。
  •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規定,參加公務人員升官等訓練測驗,經扣考處分者,應間隔3年度後,才能依規定再次遴選參訓。

本項訓練必修數位課程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學習,如未能如期完成之課程,將扣減「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成績」1分。

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規定,受訓人員應於接到成績單之次日起幾日內,至保訓會網站採線上申辦方式,或自保訓會網站下載「各項訓練測驗複查成績申請書」,以書面向保訓會申請複查成績?

  • 5日
  • 10日
  • 15日
  • 20日

受訓人員於訓練中,「未經」核准中途離訓者,應間隔3年度才能參加訓練。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發現有受訓資格不符情事者,由保訓會予以退訓;訓練期滿經核定成績及格後,發現有受訓資格不符者,由保訓會撤銷訓練及格資格並報請考試院註銷合格證書。

接到成績單之次日起5日內,可以線上或書面方式向保訓會申請閱覽試卷。

如訓練成績不及格,再次參訓給予公假,另受訓人員可免費受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