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臺北市青少年戒菸教育e化數位教材-反菸拒菸之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9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98年1月11日起,哪些場所不得吸菸?
- 以上皆是
- KTV
- 圖書館
- 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滿幾歲不可吸菸?
- 14歲
- 16歲
- 18歲
- 20歲
98年1月11日起,若在全面禁菸場所吸菸者,應罰多少錢?
- 1000-3000元
- 2000-10000元
- 3000-15000元
- 5000-20000元
無故未接受戒菸教育者,將罰鍰對象何者為是?
- 未滿18歲青少年本人
- 學校老師
- 行為人未滿18歲且未結婚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 以上皆非
98年1月11日起,若未依期限參加戒菸教育者,應罰父母或監護人多少錢?
- 1000-3000元
- 2000-10000
- 3000-15000
- 5000-20000
98年1月11日起,哪些場所禁止吸菸?
- 高中以下學校
- KTV及網咖
- 車站
- 以上皆是
98年1月11日起,未滿18歲吸菸者,父母或監護人會受何種處罰?
- 接受戒菸教育,未依期限接受戒菸教育者需罰鍰
- 社區打掃
- 勞動服務12小時
- 不需處罰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於KTV場所吸菸之處罰為何?
- 1000元
- 2000-10000元
- 10000-50000元
- 未規範
98年1月11日起,若販賣或供應菸予於未滿18歲者,將罰鍰多少錢?
- 3000-5000元
- 5000-10000元
- 10000-50000元
- 5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