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青少年戒菸教育e化數位教材-反菸拒菸之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解答

健康促進 9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臺北市青少年戒菸教育e化數位教材-反菸拒菸之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9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98年1月11日起,哪些場所不得吸菸?

  • 以上皆是
  • KTV
  • 圖書館
  • 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滿幾歲不可吸菸?

  • 14歲
  • 16歲
  • 18歲
  • 20歲

98年1月11日起,若在全面禁菸場所吸菸者,應罰多少錢?

  • 1000-3000元
  • 2000-10000元
  • 3000-15000元
  • 5000-20000元

無故未接受戒菸教育者,將罰鍰對象何者為是?

  • 未滿18歲青少年本人
  • 學校老師
  • 行為人未滿18歲且未結婚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 以上皆非

98年1月11日起,若未依期限參加戒菸教育者,應罰父母或監護人多少錢?

  • 1000-3000元
  • 2000-10000
  • 3000-15000
  • 5000-20000

98年1月11日起,哪些場所禁止吸菸?

  • 高中以下學校
  • KTV及網咖
  • 車站
  • 以上皆是

98年1月11日起,未滿18歲吸菸者,父母或監護人會受何種處罰?

  • 接受戒菸教育,未依期限接受戒菸教育者需罰鍰
  • 社區打掃
  • 勞動服務12小時
  • 不需處罰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於KTV場所吸菸之處罰為何?

  • 1000元
  • 2000-10000元
  • 10000-50000元
  • 未規範

98年1月11日起,若販賣或供應菸予於未滿18歲者,將罰鍰多少錢?

  • 3000-5000元
  • 5000-10000元
  • 10000-50000元
  • 5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