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_教練學苑數位課程_運動仲裁制度之介紹」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請求運動仲裁事項如與財產權無關者,仲裁費用為多少?
- 新台幣一萬元
- 新台幣三萬元
- 新台幣五萬元
收到體育仲裁判斷後如果不服,應於幾日內向法院訴訟或聲請續行訴訟?
- 10日
- 20日
- 30日
聲請運動仲裁之事項如非運動仲裁得以受理的事項,仲裁庭應如何處理?
- 移付普通法院審理
- 作出不受理決定
- 作出駁回聲請的決定
聲請運動仲裁的前置程序,何者有誤?
- 申請人應先向普通法院聲請運動仲裁後,再由法院移付運動仲裁
- 運動員、教練或地方性體育團體不服特定體育團體申訴決定者,得逕向運動仲裁機構申請運動仲裁
- 申請人提出運動仲裁時,應先繳納運動仲裁費用後,仲裁程序方會開始
下列何者不是運動仲裁得受理的事項?
- 運動員是否被選入亞洲運動會參賽選手
- 運動員跟廠商間的贊助合約履約爭執
- 運動員之間互毆受傷
運動仲裁詢問會進行時,何者不能於詢問會中要求辦理?
- 提出證據方法請仲裁庭調查
- 選任律師為代理人到場協助陳述意見
- 要求立即對仲裁結果進行強制執行
收到運動仲裁判斷後,當事人希望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前,下列何者程序不需要進行?
- 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
- 聲請人自行將仲裁判斷副本通知相對人
- 收到體育仲裁判斷後,等待三十日後且雙方均未向法院提出訴訟或續行訴訟
下列何者是經主管機關認可得辦理運動仲裁的機構?
- 社團法人臺灣體育運動暨娛樂法學會
-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 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
聲請運動仲裁時,可以選幾位仲裁人?
- 1位
- 3位
- 5位
聲請運動仲裁時,應於收到申訴決定後幾日向運動仲裁機構提出?
- 10日
- 20日
-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