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與法律人─視障者卓越人才講座 解答

法律法規 10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盲人與法律人─視障者卓越人才講座」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講師認為應該用「特別」而不是「弱勢」來看待身障者。

講師經常利用哪些方法來準備考試?

  • 上圖書館讀書
  • 反覆聽訟有聲書
  • 逐條抄寫法律條文
  • 利用運動後的黃金三小時讀書

講師考大學的第一志願是?

  • 中興大學法律系(現台北大學)
  • 台灣大學機械系
  • 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
  • 成大醫學系

講師在律師高考二次落榜後開始找工作,但過程中卻四處碰壁。

下列哪一個是講師第一次拿到委任狀的訴訟案?

  • 塑化劑團體訴訟案
  • RCA污染事件
  • 桃園合宜住宅案
  • 反傾銷訴訟

講師實習的事務所是下列哪一個?

  • 萬國法律事務所
  • 常在法律事務所
  • 理律法律事務所
  • 惠博律事務所

講師經過十年的努力,終於考上律師,成為台灣首位「視障律師」。

講師曾於何處任職過?

  • 勞工局
  • 萬國法律事務所
  • 法扶基金會
  • 送葬樂團

主要是針對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給予制度性援助的基金會為下列何者?

  • 家扶基金會
  • 創世基金會
  • 伊甸基金會
  • 法扶基金會

講師從生活中體驗到知識不盡然都是在課本裡,反而可以從生活經驗中學習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