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檢察官觀點談修復式司法制度與我國實務推動情形 解答

法律法規 15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從檢察官觀點談修復式司法制度與我國實務推動情形」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僅有檢察官得轉介行為人與受害人進行調解及修復程序。

為推動修復式司法,看守所得辦理修復式司法相關宣導課程,並配合進行被告與被害人間之調解及修復事宜。

各地檢署均有指定之主任檢察官、主任觀護人、觀護人及個案管理員負責修復式司法業務之推動及執行,並由修復促進者負責修復式司法案件之執行。

下列何者為修復式正義基本原則?

  • 自願參加。
  • 充分參與。
  • 修補傷害。
  • 以上皆是。

修復式司法將關注焦點放在?

  • 逮捕行為人。
  • 懲罰行為人。
  • 將行為人定罪。
  • 被害人所受傷害。

下列何者是將修復式司法入法之法規?

  • 少年事件處理法。
  • 監獄行刑法。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 民事訴訟法。

下列何者為修復式司法之價值?

  • 尊重。
  • 自願。
  • 增能。
  • 以上皆是。

法務部正式訂定「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是在: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實踐修復式正義」列為12大重點議題之一,建議政府將「修復式司法」法制化,增加不同階段轉向措施之法源依據,讓司法實務運作上有所依循。

修復式司法係由具有法律或心理諮商等專業背景之促進者,協助引導雙方表達感受及需求,引導雙方同理並重建關係。

修復式司法是訴訟外解決紛爭之機制,主要目的是解決事件之紛爭,促使加害人對被害人為金錢上賠償。

因為青少年太過脆弱且需要特別保護,故不得將少年事件轉介進行修復程序。

修復促進者應盡力為被害人擬具各種方案,尋求解決的方法,以促成協議之達成。

修復式司法是提供行為人、相對人、他們的家屬、以及具有關聯或共同利益的社區成員一個安全的對話平台,讓他們有談論犯罪及說出自己感受及影響的機會,以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

偵查中之修復案件不管有無協議成功,案件均會回到檢察官,做最後之司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