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四) 解答

法律法規 10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國家賠償法(四)」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國家賠償責任由賠償義務機關承擔,因過失或是怠於職守導致人民權利受損的公務員不需要負起相關責任。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而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下列關於國家賠償程序的敘述,何者正確?

  • 請求權人直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 請求權人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
  • 賠償義務機關收到請求權人的書面請求後立即與請求權人進行協議
  • 賠償義務機關應該在協議成立後二十天內將協議書送達請求權人

若被害人死亡,下列哪些對象可代替被害人請求國家賠償?

  • 被害人的配偶
  • 為被害人支付喪葬費用的人
  • 由被害人扶養的人
  • 被害人的父母

受害人為外國人時,若中華民國人民在該國享有同樣損害賠償請求權者,該外國人可為請求權人。

若警察在主管建築機關拆除違章建築時,協助維持秩序過程中,發生了不法行為,侵害人民權利,這時受害人應該向哪一個機關求償?

  • 執行拆除職務的建築主管機關
  • 該警察所屬的警察機關
  • 受害人戶籍所在地的主管機關
  • 以上皆是

新竹市民力行騎機車行經新竹縣道時,因道路不平卻未修復而發生車禍,導致重傷昏迷,下列何者為此案件請求損害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

  • 新竹縣政府
  • 新竹市政府
  • 交通部
  • 內政部

依照國家賠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請求損害賠償時,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
  • 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
  • 請求損害賠償時,應載名請求權人的相關資料,如果是請代理人代為處理損害賠償請求,則需提供代理人的相關資料請求賠償之事實、理由及證據
  • 請求損害賠償時,應註明請求賠償之事實、理由及證據以及賠償義務機關

如果公務員因為機關提供的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有瑕疵,導致生命、身體或健康受損時,可依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亦具有撫卹金請求權。

鎮公所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的過程中,不法侵害人民權利時,下列何者為該受害人請求損害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

  • 該公務人員
  • 該公務人員所屬鎮公所
  • 該鎮公所所屬縣政府
  • 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