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赴陸陷阱(案例篇) 解答

公務行政 5 題 · 更新 2026-06-17

以下為「公務員赴陸陷阱(案例篇)」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關於公務人員申請赴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0職等以下事務官,不需服務機關核准即可赴陸。
  • 若因公務事由赴陸,返台後需填寫「意見反映表」。
  • 申請赴陸,需據實填寫「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

基於教育部已採認大陸41所大學學歷,加上兩岸交流越來越熱絡,因此公務人員已可自行前往大陸進修。

若公務人員遭受中共威脅利誘,要求協助情蒐工作,下列應對方式何者有誤?

  • 若因個人行為不檢被中共威脅,應儘速向長官說明,請求協助。
  • 私下與對方談判。
  • 若不慎涉洩漏公務或機密資料,向司法機關自首,仍得斟酌減輕其刑。

關於調閱公務資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若基於學術用途蒐集公務敏感資料提供予大陸學術機關,不會有任何刑責。
  • 非機密公務資料如外洩,尚不至於影響國家安全。
  • 長官如未經程序許可,要求部屬協助調閱資料,部屬應予拒絕。

赴陸期間,下列哪些方式有助於避免公務機密外洩呢?

  • 勿使用公務電腦瀏覽大陸網站或使用隨身碟傳輸資料。
  • 公私分明,公務與私用的隨身碟要避免混用。
  • 為方便返台之後的聯絡,應提供任職單位的電子郵件信箱給大陸人士。
  • 對於來源不明的電腦、印表機及網路服務應特別小心謹慎。